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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8:58:30  浏览:948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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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83年12月15日,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离休干部跨省安置的补充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一九八0年十月七日《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对离休干部跨省安置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就地安置有困难,要求回原籍的离休干部,副省长级以上的或原籍是省会的,可到原籍省会安置.
二、离休干部的爱人子女都在北京,本人在外地的,可到北京安置.到天津、上海安置的离休干部,可参照本条办理.
三、离休干部夫妇身边无子女的,可到子女工作的中小城镇安置.
四、在高原、沙漠、边远地区(西藏除外)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一般可在离休时所在省的省会、自冶区的首府或交通、物质条件较好的其它城镇安置.对身体确实不适应或就地分散安置有困难,需到内地安置的,可以到本人或配偶的原籍、子女工作地或原调出单位所在地区安置.
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按第二条规定办理.
本条所称高原地区是指海拔3,500米以上的地区;沙漠地区是指沙质荒漠地区;边远地区是指靠近国界、远离交通中心的地区.
五、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确需新建住房的,按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规定,由原工作地区的县级以上干部、人事部门与接受地区的县级以上干部、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其建房面积和造价标准,列入地方计划抓紧建成,供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租用.
六、凡年龄已过五十岁可享受离休待遇的配偶(女),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经组织批准,可提前离休随迁安置.
七、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经接受地区的省、市、自治区干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原工作地区的县级以上干部、人事部门或中央、国家机关所属相当县级以上的单位直接与接受地区联系办理.并由接受地区县级以上干部、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安置的证明,公安、粮食部门凭证明办理户口和粮食关系.
进北京安置的离休干部,司局级(含享受司局级待遇的)和司局级以下的,属地方的由北京市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属中央、国家机关的,由接受安置的部委报劳动人事部审批.副省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
八、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补充规定,制定具体办法,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九、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补充规定发布以前已经定居的离休干部,一般不再重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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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管[200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12号),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做出全面部署,现转发给你们,并就粮食流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防治体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有人抓,管理有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粮食企业(有关单位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粮食仓储、收购、加工企业必须建立“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控制度,大型粮库、大型加工企业、饲料企业、食用油库、溶剂油库等重点企业还应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建立健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程序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二、完善措施,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工作。各类储粮化学药剂及防护剂必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得长期存放药剂。专用库房的基本要求是:室内标高应高于50年一遇洪水水位1米以上;库房整体结构坚固,防水、防潮;配备防火、通风设施(设备);安装防盗门窗及其它必要的防盗设施;专用库房应远离办公及居住区。要建立健全药剂采购、运输、储存、领用、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药剂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药剂品名、数量、库存、以及采购和使用情况,残渣处理等信息。药剂管理档案应与药剂分处存放。企业库存药剂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药剂总用量的150%。企业进行大型熏蒸作业(一次熏蒸粮食1万吨及以上)时,应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加强指导,抓紧建立药剂储存和熏蒸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熏蒸作业的指导,定期开展熏蒸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要结合企业改革和人员安置工作,引导企业组建专业化熏蒸作业队伍,向不具备熏蒸能力的企业提供服务。同时,以县为单位,指定2个以上药品库房条件好,管理严格的企业,开展药剂代储业务,为不具备存储条件的企业提供药剂代储业务。加强对药剂管理和大型熏蒸作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四、严格标准,按规定科学使用化学药剂。为防止储粮害虫出现抗性,避免对粮食产生污染,应严格按有关标准科学使用药剂,既不能超标准用药,造成粮食污染;也不能减量用药,造成害虫抗性增加;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登记注册的药剂;在粮食行业推广新药剂时,推广单位应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确保用药安全。
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粮食流通数量的增加,粮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当前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仓储管理,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度夏、度汛。高水分粮食要及时采取措施降水;处于水患区的粮食,要安排调出,不能调出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季节变换期间,气温变化幅度大,要防止库存粮食发生结露;要加强粮情检查,重点控制粮食温度变化。二是做好立筒仓、浅圆仓和米面油加工车间的防火、防粉尘爆炸工作;大型筒仓和浅圆仓群,必须配备必要的防粉尘爆炸装置;要建立科学、严格的作业制度,加强对浅圆仓、立筒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要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12号)


国家粮食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浅谈基层检察长的素质修养

五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梁振悦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检察机关管理体制表明,检察长在领导班子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班子层中的核心,在基层检察院管理活动中,检察长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最高管理者,具有最高决策权。因此,作为管理者的检察长才能如何,素质如何,决定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方向,决定基层检察院业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当好基层院的“一把手”,带好队伍,促进工作谈点粗浅体会。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长应具备如下六个方面的素质修养:
(一)要重视学习,政治过硬。作为基层检察长,要善于从繁忙的事务中抽出时间讲学习,始终在学习方面培养自觉性,不断给自己“充电”。少交际,多读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兴趣和精神需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学以致用。同时,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坚信忠诚。不仅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更要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难,不能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要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遇有风吹草动就能准确识别其真伪和本质,永远坚定地站在党和人民一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动摇对党的信仰和忠诚,决不做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漂浮不定。而是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无限忠诚,认真履行职责,在其位,谋其政,创其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努力强化自己的大局观、发展观,通过办案来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准确理解和坚决执行党委和上级院的指示精神,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尤其是上级院的监督。近年来,高检院制定了巡视制度、上级院负责人同下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这都是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的政治制度和纪律,基层检察长必须从政治的高度认真主动接受监督,增强监督意识和自觉性。
(二)要加强团结,作风民主。团结出智慧,团结出力量。讲团结首先要讲原则,要在讲政治的基础上达到团结,如果离开原则讲团结,虚拟一种一团和气的氛围,这样的班子迟早是要出问题的。班子成员要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时刻关注团结问题,敞开思想、各抒己见,特别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实话,讲真话、掏心里话,不能遇到问题遮遮掩掩,文过饰非。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摆好正、副手之间的关系,努力营造责、权、利相衡的工作机制。在团结问题上,基层检察长要做讲团结的带头人,以身作则,做到以德感人,以能服人,以诚待人,以量容人,以为率众;要会用人,量才使用、优势互补,善于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面对矛盾,善于承担责任;要会做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之间经常通气交流情况,谈心交流思想,交心消除矛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和人事问题上不搞“一言堂”,建立和完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让副职既有责又有权,放心放胆地开展工作。基层检察长既要作风民主,又要果敢决断,敢于负责,使班子成员之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互信互谅互助,同心同德同力,从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三)要视野开阔,业务精通。基层检察院管理活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各方面。作为基层检察院的管理者检察长必须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应是一个“通才”,具有社会、科学、法律等文化知识。具有社会文化知识,如历史、经济、伦理、心理等学科;具有科学的管理知识,如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管理能力;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专业法律知识,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视野开阔,思维敏捷,部署工作时能指导到点子上,别人请示工作时能说到点子上,主持会议研究工作时能拍到点子上,妥善处理好各种复杂的问题。业务精通,就是要研究法律理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会办案、办大案、攻难案。《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第19条规定:“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在业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检察长办案制度,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正、副检察长应当亲自指挥侦查、审讯和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见,办案是基层检察长的重要能力和主要职能,也是其懂法律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但是,作为基层检察长,其所具备的业务素质,不单是精通业务,熟知法律,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如科学决策能力、知人善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因此,作为检察长,身系基层,既要谋划大局,又要立足本院,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让干警感到在检察机关的优越感,有干头有盼头。要营造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采取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为下级创造一个挖掘潜力,展示自我,竞争成才,实现人生价值的的最佳平台。只有通过公平竞争、公平用人,才能激活全院干警的工作激情,在全院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竞争局面。
(四)要高屋建瓴,驾驭全局。就是要有全局观念,高屋建瓴,分得清轻重缓急,善于协调,统筹兼顾,独立思考,沉着冷静,应付自如,做到运用之妙,存乎于心。检察长要用科学发展观去干事。不能只会谋划,还要会操作,成为破解难题的高手。如果是空谈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想干事而力所不能,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是担当不起检察长的重任的。基层检察工作千头万绪,检察长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要有抓大放小的胸怀和能力。笔者到五华任职后,首先深入研究,提出符合山区检察发展实际的工作思路,将主要精力放在队伍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从全局角度要求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做好“四个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团结和谐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加强学习的表率。中层干部做到 “四个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带头执行党组的各项决定。全院干警树立“三种意识”,即大局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做到“四个并重”,即抓业务与抓学习并重、抓务实与抓创新并重、抓质量与抓实效并重、抓勤政与抓廉政并重。其他细化工作放手让副职处理。事实证明,此举能够取得和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同时,基层检察长还要有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基层检察长综合水平的集中体现。检察长有了创新意识,就能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就会促使整体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始终立于检察事业发展的前沿。
(五)要清正廉洁,作出表率。“公生明,廉生威”,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人格的力量是无形的,也是无穷的,以身正人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对广大干警是一种无声的感召力和无形的凝聚力。检察长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部属影响极大。因此,作为基层带兵人,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禁止。特别是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到不为权利所倾,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美色所惑,自觉地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坚决抵制说情风、干扰风。不得利用检察权谋个人利益,坚决拒收送钱送物。一个基层院有没有正气,就在于检察长讲不讲正气,一个基层院有没有公平,就在于检察长是否出于公心。事实证明:一个基层院建设如何,与检察长自身要求,自身作风,自身廉洁,自身素质息息相关。“做官先做人,为官先修德”,就是要洁身自好,时刻保持警醒,慎重对待手中权力,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把胡锦涛总书记加强“八个方面作风”和高检院提出大力倡导和弘扬五个方面作风的要求转化为自己廉政言行和内在素养,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四个管好”,即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廉政勤政的带头人。
(六)要取信于民,树好威信。就是要有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建立群众感情,为群众谋福利;要出于公心,工作上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敢为人先,勇挑重担,勇于担责,坚持原则;要有先进的思想理念,过硬的作风,以能力服人,以事实说话,身传言教,当好群众的代言人,领头兵。基层检察长必须以身作则,带领全院干警弘扬联系群众、一心为民的作风,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调研,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决克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感情淡漠,与民争利等不良现象。坚持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化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视查办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放火、抢劫、抢夺和盗窃、毒品犯罪要依法快捕快诉;重视查办对征地拆迁、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坑农害农、重大安全事故和破坏资源、破坏环境的犯罪案件;重视查办损害妇女儿童、残疾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犯罪活动;重视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对来访群众反映诉求,做到热情、文明接待,不冷漠、不推诿,依法及时办好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开展带案下访、接访、巡访活动,主动上门接待信访群众,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说话有分量,实施见效果,一呼百应,号召力强,从而在群众中提高威信。